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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设立
办事程序:
受理――审核――核准――发照
申报材料:
1、书面申请;
2、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共同设立登记申请书;
3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4、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;
5、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;
6、从业人员名单;
7、出资资权属证明;
8、合伙协议书;
9、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;
10、企业住所证明;租房协议、产权证明;
11、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,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。
承诺时限:
7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
300元/户、副本费10元。
收费依据:
价费字(1992)414号;计价格(99)1707号。
崇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窗口电话:
崇 左:7836280 传 真:7836280
7530318(扶绥) 8621803(宁明)3623233(大新)
8811199(龙州) 8520879(凭祥) 3521415(天等)
个人独资设立
办事程序:
受理――审核――核准――发照(归档)
申报材料:
1、书面申请(载明:企业的名称和住所、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、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、经营范围及方式);
2、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;
3、出资权属证明;
4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5、企业住所证明:租房协议书、产权证明;
6、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,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;
承诺时限:
7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
300元/户、副本费10元。
收费依据:
价费字(1992)414号;计价格(99)1707号。
崇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窗口电话:
崇 左:7836280 传 真:7836280
7530318(扶绥) 8621803(宁明)3623233(大新)
8811199(龙州) 8520879(凭祥) 3521415(天等)
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登记
办事程序:
受理――审核――核准――发照(归档)
申报材料:
1、营业开业登记申请书;
2、营业(分支)开业申请报告;
3、委托书;
4、组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印章并签署意见);
5、经营资金数额证明;
6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;
7、经营场地使用证明;
8、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承诺时限:
7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
300元/户、副本费10元。
收费依据:
价费字(1992)414号;计价格(99)1707号。
崇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窗口电话:
崇 左:7836280 传 真:7836280
7530318(扶绥) 8621803(宁明)3623233(大新)
8811199(龙州) 8520879(凭祥) 3521415(天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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